廣州晟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干粉滅火器所有范圍廚房消防設施工程承包
1 干粉滅火裝置的安裝應按經(jīng)審核或備案的設計圖紙和相應的技術文件進行。當需要進行修改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變更。
2 安裝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 經(jīng)審核或備案的設計圖紙和相應的技術文件。
2 干粉滅火裝置及其主要組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3 出廠合格證。
4 機構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
5 設計單位已完成安裝技術交底。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干粉滅火器充裝年檢維修廚房消防設施工程承包
安裝現(xiàn)場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實際的防護區(qū)、保護對象與設計相符。
2 現(xiàn)場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等安裝條件符合設計要求。1 干粉滅火裝置可用于撲救下列火災: a) A 類火災,固體物質(zhì)表面火災; b) B 類火災,液體或可熔化的固體物質(zhì)火災; c) C 類火災,氣體火災; d) E 類火災,物體帶電燃燒的火災; e) F 類火災,烹飪器內(nèi)的烹飪物(如動、植物油脂)火災。 5.1.2 干粉滅火裝置不適用于撲救火災的種類應符合 GB 50347 的規(guī)定。 5.1.3 干粉滅火裝置使用環(huán)境溫度應符合 GA 602 的規(guī)定。 5.1.4 多具干粉滅火裝置聯(lián)動,其噴出干粉滅火劑的時間差,應符合 GA 602 的規(guī)定。 5.1.5 干粉滅火裝置不宜設置在易受碰撞、受日曬雨淋的位置。當干粉滅火裝置設置在上述位置時,應帶有保護罩。
非貯壓干粉滅火裝置安裝現(xiàn)場的預埋件、預留孔和墻體(柜體)等應能承受干粉滅火裝置啟動時產(chǎn)生反作用力。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超細干粉滅火器充裝年檢維修廚房消防設施工程承包超細干粉滅火劑是哈龍?zhí)娲芯康男录夹g,是滅火劑研究的成果。該滅火劑以一種新發(fā)明的無機聚合物為基材的復合型材料作為滅火組分,采用目前的生產(chǎn)工藝,制備的一種具有自主知識產(chǎn)權的環(huán)保型滅火劑。
現(xiàn)常用的滅火劑按滅火機理可分為兩大類:化學滅火和物理滅火。化學滅火采用化學物質(zhì)與火焰相遇時的化學抑制作用,撲獲燃燒自由基,切斷燃燒鏈,使火焰熄滅。其特點是撲滅火焰速度快、。物理滅火采用窒息滅火,使火得不到具備燃燒的氧而熄滅。其缺陷滅火速度慢,效率低。但物理滅火對于撲滅可燃固體的無焰燃燒(陰燃)有獨到的效果。
超細干粉滅火裝置仍屬于干粉滅火裝置,應執(zhí)《干粉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347-2004、《干粉滅火裝置技術規(guī)程》CECS 322:2012等,而不是執(zhí)行的《氣體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370-2005;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懸掛式滅火器批發(fā)零售價格廚房消防設施工程承包依據(jù)《干粉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347-2004,干粉滅火裝置只能應用于全淹沒滅火系統(tǒng),大防護區(qū)面積約為20m2;
依據(jù)《干粉滅火裝置技術規(guī)程》CECS 322:2012,大防護區(qū)面積約為90m2;
在消防設施通用規(guī)范實施前,較大面積的變電站電纜層,其自動滅火系統(tǒng)采用懸掛式干粉滅火裝置時,既違GB 50347-2004的強制性條文,又不符合CECS 322:2012的技術規(guī)定!
本篇將討論在《消防設施通用規(guī)范》GB 55036- 2023實施以后,也就是2023年3月1日之后,變電站電纜層自動滅火系統(tǒng)是否能采用懸掛式干粉滅火裝置。此時《干粉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347-2004中的強制性條文已經(jīng)廢止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附近哪里有二氧化碳滅火器充裝年檢廠家廚房消防設施工程承包
使用人員在遇到火災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運行人員在實際使用時要充分認清兩種滅火器的擺放位置、適用范圍;
2、辨別起火位置(是否高于600V);
3、使用滅火器時,手不能握住噴頭金屬,以防止;
4、使用時干粉滅火器噴頭對準火焰根部,二氧化碳滅火器噴頭對準火焰上部。
以上這些無形之中增加了運行人員在遇到火災時的應變難度。由于滅火器錯誤使用造成的后果應為人為操作事故。
廣州晟捷消防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滅火器“該廢則廢”廚房消防設施工程承包
二氧化碳滅火器普通使用者如何辨別滅火器是否該報廢?為此,消防部門總結了幾點:從標示上看,無法識別生產(chǎn)廠家、生產(chǎn)日期的滅火器必須報廢。從外觀結構上看,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必須更換;筒體嚴重變形、銹蝕必須報廢。
而任何一種滅火器的使用壽命也是有限的,使用超過報廢期限的滅火器,不僅會影響滅火效果,而且有可能對使用人員造成傷害。因此,只要達到或超過報廢期限,即使滅火器未曾使用過,均應當予以報廢。其中,水基型滅火器的報廢期限較短為6年,干粉滅火器的報廢期限較長為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的報廢期限長為12年。